福建省出臺促進就業實施意見 著力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等
發布時間:2019-02-12 文章來源:福建日報 瀏覽量:4119
省政府近日出臺實施意見,從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等方面著力,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
意見提出,從返還失業保險等方面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1月1日至12月31日,對經當地政府指定的經濟部門認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少裁員按照凈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2018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確定。
對經當地政府指定的經濟部門認定,2019年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產的重點企業,以及3至5月連續生產的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
意見明確,我省將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納入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
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我省對各類創業孵化載體按規定給予一定獎補。對被評為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補助;被評為國家級基地的,按照中央標準予以補助,中央沒有標準的,給予80萬元補助。從1月1日起,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將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至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6個月擴展至3~12個月,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意見強調,要積極實施培訓,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和規定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支持。